• 《宝应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批前公示
  • 资讯类型:城市规划  /  发布时间:2020-10-22  /  浏览:4495 次  /  

    规划范围:本次海绵城市规划范围北至八浅路,南至通湖大道,东至大运河,西至外环路,面积约102.8平方公里,包含城南生态新城。研究范围为宝应县域范围,总面积1461.21平方公里。

    本次规划重点规划区涉及宝应县的老城区和新城区及经济开发区西片区。涉及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有建筑小区、道路、广场与绿地、水系河道、基础设施等多个方面,结合城市建设、道路建设等工程,提出了重点建设区内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计划,为后续工程设计提供支撑。重点建设区示意图如下所示。

规划范围重点建设区示意图

规划编制简介:《宝应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成果于2019年12月27日经专家审查会评审通过。

规划依据:《宝应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编制以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国家及行业标准,相关技术文件及规划为依据。

规划原则: 

(1)规划引领:强调规划的重要性,结合宝应县城市总体规划、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专项(专业)规划,在城市规划的框架下指导海绵城市建设理念的落实和建设项目的推进。

(2)生态优先:在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保护和修复自然海绵体,构建海绵型生态格局。充分发挥绿地、道路、水系对雨水吸纳、渗滞、蓄排和净化的作用,实现雨水的自然积存与渗透,维护城市良好的生态功能。

(3)因地制宜:根据宝应的自然条件、水文地质特点、水资源利用情况、景观要求,合理确定规划目标和低影响开发建设方式。

(4)统筹建设:远期规划与近期建设相结合,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根据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对近远期的建设项目进行长期系统性安排,结合宝应县现有基础条件,依照项目类型和项目特点,合理安排建设项目时序。

规划期限:按照国办发〔2013〕23号要求文件提出的实现目标期限要求,结合宝应县地区实际和项目开展情况,最终确定本规划期限如下: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19年,规划期限远期与城市总体规划保持一致,为2030年。本次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9~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规划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5号文件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5〕139号)的要求,宝应县将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削纳和利用。到2025年,规划范围内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到2030年,规划范围内8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指标体系:

宝应县海绵城市规划指标体系表

类别

指标

2025年

2030年

指标性质

水生态

1

年径流总量控制率

≥70%

≥75%

约束性

2

生态岸线比例

≥50%

≥80%

鼓励性

3

城市热岛效应

缓解

明显缓解

鼓励性

4

水面率

≥8%

≥10%

鼓励性

水安全

5

内涝防治标准

达到10年一遇

达到20年一遇

鼓励性

6

防洪标准

50年一遇

50年一遇

鼓励性

7

水源水质达标率

100%

100%

鼓励性

水环境

8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90%

100%

鼓励性

9

面源污染控制(以SS计)

≥40%

≥50%

约束性

水资源

10

污水再生利用率

≥10%

≥20%

鼓励性

11

雨水资源利用率

≥2%

≥3%

鼓励性

12

管网漏损率

≤12%

≤10%

鼓励性

建设分区:

根据宝应县城区行政区划以及水系、地形特点、汇水和排水出路等情况,一级建设分区分为5个片区,具体分为城北安宜工业区、老城区、经济开发区西片区、南部新城片区和经济开发区东片区。城北安宜工业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9%,对应设计降雨量为32.0mm;老城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1%,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3.8mm;经济开发区西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77%,对应设计降雨量为29.6mm;南部新城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0%,对应设计降雨量为33.5mm;经济开发区东片区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82%,对应设计降雨量为36.2mm。

      为进一步提高宝应县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的标准,不断提高公共参与海绵城市建设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的知情权与监督权,确保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更加规范合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我局将《宝应县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向社会公示,征求公众及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

公示日期: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1月20日

方式公示:1.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http://baoying.yangzhou.gov.cn/bycjj/)

      2.宝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示栏

咨询电话:0514-88255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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