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宝应县2019—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4-19  /  浏览:3983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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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的意见>>扬府发(2013)59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房地产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培养一批诚实守信、经营规范,能够在行业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的品牌企业。经宝应县房地产业协会(以下简称“县房协”)研究决定,在全县房地产行业中开展“宝应县2019—2020年度房地产开发、中介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诚信企业”评比活动,主要在县房协会会员单位中的房地产开发、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中介、房地产评估四个行业中开展。

二、评选原则

开展“诚信企业”评选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企业自愿申报、进行调查核实、组织专业评审、面向社会公示等严格程序,公布评选结果,以确保评选活动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企业申报材料经审查后,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形,即取消评选资格,并且不得参加县房协今后组织的其他评选活动。

三、评选组织

由县房协会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诚信企业”评审委员会,按《宝应县房地产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标准》(以下简称“评选标准”附件一),对参评企业进行综合评选。为确保评选工作有序进行,县房协明确由秘书处和各专业委员会负责“诚信企业”评比具体事务工作。

四、评选程序

1、诚信企业评选活动要在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开展。即由企业对照“评选标准”,填写《宝应县房地产行业诚信企业评选申请表》(附件二),自愿申报。

2、各企业申请材料,须经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由申请企业按规定时间,报送县房协各专委会。

3、县房协各专委会根据“评选标准”对申请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估后,提出候选企业差额名单。同时,由县房协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县房协确定可公示的“诚信企业”名单。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县房协对获得“宝应县2019—2020年度房地产行业诚信企业”的单位进行表彰、颁发奖牌和证书。

五、活动安排

1、企业申报阶段2021年3月1日—3月31日;

2、评选、公示、征求意见阶段2021年4月1日—7月1日;

3、公布评选结果、授牌、表彰阶段2021年7月2日—7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县房协各专业委员会主任

联系地址:宝应县泰山西路8号

电话:0514-80890360

宝应县房地产行业诚信企业评选标准

一、在宝应县范围内登记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的,并为宝应县房地产业协会会员单位的企业。

二、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无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

三、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与市场竞争,在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重合同、守信用、市场经营行为规范、诚实守信、自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

六、自觉遵守本行业向社会公开承诺的行业自律公约,社会反映良好。

七、严格执行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无银行不良信用记录。

八、按规定交纳各种税费、无偷、漏逃税现象。


宝应县房地产业协会

0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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